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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兑现申报通知
关键词: 合肥市 小微企业 贷款贴息 兑现 申报通知
关于受理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申报材料的通知
辖区相关小微企业:
按照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合政〔2011〕184号)和《〈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〉的申报兑现实施细则》(合经中〔2012〕66号)要求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,促进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,拟定于近期受理政策兑现的申报材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
2013年3月4日—3月14日(工作日9:00——17:00)
二、申报地点:
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
窗口联系电话:63537919;政策咨询电话:63537875
三、申报范围及材料要求
政策第5条: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。
(一)申报条件
由市政府推介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成长型工业小微企业(按照新划型标准,即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、或者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),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%(含10%)以上的,给予当年新发生贷款同期基准利率利息金额70%的财政贴息,并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%给予补贴。
(http://www.hfgj.gov.cn/n7216006/n18905487/n18910103/n18914300/24302486.html推介名单详见市中小企业局网站公示名单)
(二)申报材料
1、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”项目资金申请书(附表1);
2、申请报告;
3、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”项目资金申请表(附表2);
4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5、企业已发生贷款的“借款凭证”汇总表(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)(附表3);
6、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: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、借款凭证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(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、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、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)(附表4);
7、企业已发生贷款的担保凭证汇总表(按担保合同编号汇总):附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、担保费用结算凭证复印件(每一笔贷款担保分别按担保合同、担保费用转账凭证、担保费发票的顺序装订)(附表5);
8、企业本年度累计及上年同期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确认证明表,并经税务部门核实盖章(附表6、附表7);
9、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”项目资金汇总表(附表8)。
请企业接通知后按时报送材料,以上附件从合肥市经信委网(hfgj.gov.cn)、或从电子邮箱ab9.28@163.com的收件箱附件中下载,信箱密码:518518,附表(1-8)填好后反馈到zx3537874@163.com电子邮箱。
高新区经贸局咨询电话: 65869515 陆春宁
2013年2月20日
关于受理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申报材料的通知
辖区相关小微企业:
按照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合政〔2011〕184号)和《〈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〉的申报兑现实施细则》(合经中〔2012〕66号)要求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,促进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,拟定于近期受理政策兑现的申报材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
2013年3月4日—3月14日(工作日9:00——17:00)
二、申报地点:
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
窗口联系电话:63537919;政策咨询电话:63537875
三、申报范围及材料要求
政策第5条: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。
(一)申报条件
由市政府推介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成长型工业小微企业(按照新划型标准,即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、或者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),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%(含10%)以上的,给予当年新发生贷款同期基准利率利息金额70%的财政贴息,并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%给予补贴。
(http://www.hfgj.gov.cn/n7216006/n18905487/n18910103/n18914300/24302486.html推介名单详见市中小企业局网站公示名单)
(二)申报材料
1、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”项目资金申请书(附表1);
2、申请报告;
3、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”项目资金申请表(附表2);
4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5、企业已发生贷款的“借款凭证”汇总表(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)(附表3);
6、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: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、借款凭证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(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、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、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)(附表4);
7、企业已发生贷款的担保凭证汇总表(按担保合同编号汇总):附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、担保费用结算凭证复印件(每一笔贷款担保分别按担保合同、担保费用转账凭证、担保费发票的顺序装订)(附表5);
8、企业本年度累计及上年同期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确认证明表,并经税务部门核实盖章(附表6、附表7);
9、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”项目资金汇总表(附表8)。
请企业接通知后按时报送材料,以上附件从合肥市经信委网(hfgj.gov.cn)、或从电子邮箱ab9.28@163.com的收件箱附件中下载,信箱密码:518518,附表(1-8)填好后反馈到zx3537874@163.com电子邮箱。
高新区经贸局咨询电话: 65869515 陆春宁
2013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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